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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无溶剂材料或将迎来更大、更新的发展

“环保税法”及《有害有毒原料替代品目录》相继实施水性、无溶剂材料或将迎来更大、更新的发展

导语:

2016年12月25日,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次日,工信部正式对外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 , 《目录》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降低有机溶剂的有害物质的排放产生的污染,促进工业产业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推进了有机溶剂向水性及无溶剂的转型与发展。

政策一:环保税法获表决通过,多排污就多交税!

2016年1225日,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将于201811日起施行。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

分析认为,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政策解读:政策促进企业减排

作为此轮财税改革重头戏之一的环保税,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在去年6月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今年8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12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二次审议。

据悉,按照立法原则,环保税是“税负平移”,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具体到税额标准,将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

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

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

噪声按超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相较于此前的排污费制度,环保法主要有两点不同:

一是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以10倍为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

二是根据减排幅度增加一档税收减免的规定,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财政部税政司王建凡表示,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

专家认为,此次环保税把排污费作为税额下限,征收力度大幅加强,环保税收入将会大幅提高。数据显示,2003-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其中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估计,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税收加大将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投资,提高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征收的环保税将为环保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也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业内专家指出,环境保护税的收入规模并不大,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

 

政策二:工信部《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已正式发布实施,水性、无溶剂替代溶剂型占比超过10%

118日工信部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征求意见稿,并于118-13日公开征求了社会各意见后,1226日,该《目录(2016年版)》正式对外发布并实施。

政策

政策解读:

从正式发布的目录看,共列举了74顶替代名录,其中:研发类8项,应用类15项,推广类51项。

其中。九条明确标识在水性木器涂料、水性光固化涂料、水性防水涂料、水性环氧涂料、无溶剂光固化涂料、水性油墨、光固化油墨等方面,鼓励水性与无溶剂替代溶剂型产品”。

随着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在研发、应用和推广等方面的发展也较为迅速,2012版《目录》中部分替代品已出现产能饱和或不适用于生产的情况;还有部分替代品的名称或使用范围不合理,需要调整优化;部分新出现的替代品需要推广应用。

因此,才有了此次工信部推出的2016年版《目录》。这次《目录》的修订与发布给与了我们一个很明显的信号:为了配合环保法、VOC排污控制、大气防治、雾霾控制等,国家将大力推进水性、无溶剂新材料的发展。

《水性新材料》杂志社创刊于2014年,从创立之初即致力于推进水性聚氨酯、水性丙烯酸等水性树脂及水性助剂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油墨以及水性皮革涂饰、水性合成革领域的应用,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为行业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与广告宣传服务!

 

序号

替代品名称

被替代品名称

替代品主要成分

使用范围

一、研发类

(二)有机污染物替代

7

无溶剂纤维线绳浸渍剂

酚醛树脂(RFL)浸渍剂

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聚合MDI)聚氨酯液体橡胶(HTPB

各类线绳的浸渍处理

8

水性油墨

溶剂型油墨

水性高分子乳液、颜料

PVC膜及卷材印刷

二、应用类

(二)有机污染物代替

13

水性高弹性防水涂料

溶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丙烯酸酯乳液、填料、助剂

建筑物和钢筋水泥构件的防水

三、推广类

有机污染物代替

46

水性高弹性防水涂料

溶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丙烯酸酯乳液、填料、助剂

建筑物和钢筋水泥构件的防水

47

水性环氧树脂涂料

溶剂型环氧树脂涂料

水性环氧乳液、水性环氧固化剂

防腐涂料中的主要成膜物

48

水性塑料涂料

溶剂型塑料涂料

丙烯酸、聚氨酯

塑料制品涂装

49

水性或无溶剂型紫外光(UV)固化涂料

溶剂型涂料

紫光引发剂外光固化树脂、功能性单体

木器家具、塑料、纸品、汽车及粉末涂料涂装

50

水性醇酸树脂

溶剂型醇酸树脂

多元醇、多元酸、植物油(酸)或其他脂肪酸、有机胺、醇醚类

涂料

52

水性或无溶剂型紫外(UV)固化油墨

溶剂型油墨

紫外光固化树脂、预聚物、非挥发性功能单体等

印刷包装

除以上涂料、油墨行业外,在皮革、合成革行业也提出了水性、无溶剂合成革替代溶剂型产品的鼓励要求,同时还包括PVC人造革的增塑剂方面,具体如下:

序号

替代品名称

被替代品名称

替代品主要成分

适用范围

二、应用类

(二)有机污染物代替

14

水性与无溶剂聚氨酯

溶剂型聚氨酯树脂

聚氨酯

皮革加工及合成革制造

三、推广类

(一)重金属替代

40

锌基复合热稳定剂

钡隔锌热稳定剂

有机酸锌盐、水滑石等

PVC压延膜制品

(二)有机污染物代替

43

N烷基葡萄糖酰胺(AGA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APOE)表面活性剂

N烷基葡萄糖酰胺(AGA

日化、纺织、农业等

44

烷基多糖苷(APG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APOE)表面活性剂

烷基多糖苷(APG

日化、纺织、农业等

55

柠檬酸酯类增塑剂

领苯二甲酸类增塑剂

柠檬酸三丁脂(TBC)、乙酰柠檬酸三丁脂(ATBC

医疗器械、食品包装、儿童玩具

56

对苯二甲酸二辛脂

领苯二甲酸类增塑剂

对苯二甲酸二辛脂

PVC制品用增塑剂

57

二乙酰环氧植物油酸甘油脂

领苯二甲酸类增塑剂

乙酰化环氧大豆油酸甘油酯

医疗器械、食品包装、儿童玩具